群众来文:您好! 我想在成都市区内一个公园申请人工培育的二级保护植物娑罗树和金毛狗蕨孢子采集,不知道能否可以,或者申请的基本程序及手续。
答复意见:您咨询的“桫椤和金毛狗蕨孢子苗采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受保护的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药用野生植物和城市园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野生植物的保护,同时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采集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内的国家一级或者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须先征得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分别依照前两款的规定申请采集证;《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发放采集证后,应当抄送环境保护部门备案。本条例所称野生植物采集,包括移植、采挖、采摘、采割、收集野生植物的植株及其根、茎、叶、花、果实、种子、树皮、汁液、子实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