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充分发挥林长制制度优势,释放治理效能,以统筹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为重点,一体化推进森林“四库”建设,全面提升属地森林涵养水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供给高品质和多元化“林粮”以及固碳增汇等四项能力。2024年以来,国家储备林项目累计投资16.6亿元,完成营造17万亩,占可开发林地13%,林业产值增速保持在12%以上,遂宁市林业局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压实林长责任,明确目标任务。一是统一思想行动。将“全域规划、统筹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一体推进‘林文旅业安’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纳入市委八届十次全会报告,市政府印发《建设“森林四库”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方案》,主动扛起政治责任。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运用林长制,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副林长和分管副市长、市林长办主任担任组长的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专班,有力统筹各方力量,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三是细化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发布《关于国家储备林项目助推“森林四库”建设的令》,聚焦“森林四库”建设和“林文旅业安”融合发展,向县级林长分解下达总体和年度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和林长制考核。
市统筹县实施,打造特色亮点。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市政府出台《遂宁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市统筹、县实施”工作机制》,具体由市林长制办公室参照林长制运行规则组织实施,市级统筹规划布局、改革创新、项目管理,县级由林长亲自部署调度重点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问题、每季度调度工作进度。二是市级统筹规划。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部署编制和审定《遂宁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助推“森林四库”建设规划(2025—2035年)》,市级明确“一环一带两区多点”总体建设布局和目标任务、保障措施。三是县级具体实施。各县(市、区)按照“一乡一村一特色”优化项目布局,具体实施百万亩木材资源培育、十万亩香桂倍增、万亩林菌双增、万亩林药提升、万亩竹笋培优、万亩林下养殖、林文旅融合示范等7大工程,落实20个重点项目。
坚持改革创新,促进融合发展。一是深化集体林改。发布第5号市林长令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市林业局出台《遂宁市林地流转与林木处置指导意见》,构建“资源集中、效益提升、林农增收”良性机制,答好“林改四问”。截至目前,全市通过国家储备林项目流转林地13.72万亩。二是坚持融合赋能。实施“林文旅业安”融合示范工程,构建“1+5+50”区域联动发展格局,出台《遂宁市“林文旅业安”融合发展村建设导则(试行)》。截至目前,已建成“林文旅业安”融合发展村10个,累计投资3.27亿元完善林区道路、瞭望台、蓄水池等基础设施。三是做实联农利农。全面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构建林农“林地租金+林木销售+收益分红+劳务报酬”多重收益结构,总结推广“林地入股”“林木变现”“保底分成”等多元合作方式,保障林农主体地位与收益权益。蓬溪县槐花镇通过股权量化整合2100亩分散林地,实现560户林农年户均增收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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