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各有关涉林行政执法部门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法治化水平,攀枝花市东区林长办联合相关单位创新建立“司法护林”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构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检察监督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
“林长+执法员”协作抓源头。结合东区林区实际情况,选择银江镇双龙滩村和阿署达村作为“林长+执法员”工作机制试点,由村书记担任林长,每个村由银江镇配备两名执法人员负责该村涉林执法工作,覆盖林地面积45702亩。2024年,开展执法宣传5次,覆盖村民800人次,发放资料600份;开展执法监督检查10次,累计发现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4起,违法占用林地2起。通过林长的全面管理和执法员的严格执法,试点范围内全年未发生林业行政案件,实现了对森林资源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
“林长+警长”协作促保障。由银江镇联合辖区派出所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由镇辖区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担任警长,并指派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协调。构建体系完善、结构合理的林区警长工作机制,部署开展涉林专项打击行动,及时查处破坏森林生态违法行为,保护林区生态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与稳定。银江镇21名林长全部纳入“林长+警长”协同网络,覆盖林地面积114220亩,全年各级林长完成巡林612次,联合开展涉林专项打击活动3次,涉林执法巡查10次,及时查处破坏森林生态案件8件,并设立林长公示牌同步公布警长信息。通过“林长+警长”协作为林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以便更加及时、有效地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了执法的威慑力和公信力。
“林长+检察长”协作强监督。通过构建协作机制,推动林长制与检察工作有效衔接,形成全区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新格局。由检察长对涉林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确保其在森林资源保护中依法行政,确保案件从受理、办理到结案的全过程都有效监督指导,提升办案质效。组织开展“林长+检察长”联合执法检查4次,召开“林长+检察长”联席会议1次,协调解决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面较大的敏感类案件1件,案情复杂、取证难度大和跨区域类案件1件。通过林长与检察长的协同工作,整合了行政和司法资源,形成了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威慑力,有效遏制了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提升了森林资源保护的力度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