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南充市发布第3号林长令,对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各级林长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认识和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切实保障林农权益,释放林业发展活力,高质量打造“天府森林四库”丘区样板,更好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有机统一。
在组织领导方面,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责任。各级林长要亲自谋划,推动改革,牵头制定改革目标、任务和举措,定期调研,加强指导,抓实改革任务推进。林业部门牵头抓总,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重点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指导监督林地林木权属争议调处;发改、经信、农业农村等部门配合推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财政、金融等部门加大财政政策及金融支持力度。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推进改革。
在基层基础方面,强调要加强基层林业队伍建设和智慧林业建设,统筹基层人员力量,适当增加专业技术岗位,提升履职能力,打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服务“最后一公里”。强化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增强森林防灭火、巡护管理等服务能力。落实“推动人员编制向执法一线倾斜”要求,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在探索试点方面,要求各地要围绕8大改革任务21项改革措施,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每个县(市、区)确定1-2个乡镇(街道)开展集体林权改革试点。顺庆区重点探索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审批机制;高坪区探索下放部分林木采伐行政许可事项至乡镇(街道)工作机制;嘉陵区探索村集体统一经营个人商品林机制;阆中市探索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南部县探索林产业联合体新经营模式;西充县探索林业经营主体激励机制;仪陇县探索林地流转、林木收储工作机制;营山县探索林业产业发展奖补机制;蓬安县探索“国有林场+公司”的场企合作经营模式。
在改革宣传方面,各地要及时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实操性强的典型模式,通过融媒体宣传、案例集推广、示范点教学多维传播,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