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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林业和税务部门深化协作 推动生态保护与税收征管“双强化”
发布日期:2025-04-09 来源:德阳市林业局 作者:严培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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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林地资源保护,规范税收征管秩序,近日,德阳市林业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 确保耕地占用税法有效实施的通知》,构建两部门协作机制,强化对临时占用林地、未经批准占用林地的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

《通知》明确了责任分工,建立了信息共享长效机制,两部门定期交换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未批先占林地、植被恢复验收意见、耕地占用税征收等信息,加强税收管理。同时,《通知》规范了临时使用林地缴税退税流程,用地单位或个人在临时使用林地期满一年内完成植被及生产条件恢复并验收合格的,可按规定办理退税,通过税收杠杆和强制恢复举措,压紧压实用地单位生态修复责任,强化临时用地审批后续监管。

部门深度协作初步构建了“以林促税、以税护林”的协同治理新格局,既加强税收征管,又遏制林地“只占不复”乱象,推动生态保护与税收征管“双强化”,为德阳市统筹资源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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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林业和税务部门深化协作 推动生态保护与税收征管“双强化”
发布时间:2025-04-09 来源:德阳市林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林地资源保护,规范税收征管秩序,近日,德阳市林业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 确保耕地占用税法有效实施的通知》,构建两部门协作机制,强化对临时占用林地、未经批准占用林地的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

《通知》明确了责任分工,建立了信息共享长效机制,两部门定期交换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未批先占林地、植被恢复验收意见、耕地占用税征收等信息,加强税收管理。同时,《通知》规范了临时使用林地缴税退税流程,用地单位或个人在临时使用林地期满一年内完成植被及生产条件恢复并验收合格的,可按规定办理退税,通过税收杠杆和强制恢复举措,压紧压实用地单位生态修复责任,强化临时用地审批后续监管。

部门深度协作初步构建了“以林促税、以税护林”的协同治理新格局,既加强税收征管,又遏制林地“只占不复”乱象,推动生态保护与税收征管“双强化”,为德阳市统筹资源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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