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林业局聚焦集体林地因“分散”和“碎片”导致“森林经营成本高、收益低”的问题,在稳定承包关系的基础上,盘活林地经营权,引导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
坚持高位推动,强化政策引领。市林长签发《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市政府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贯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市林业局印发《遂宁市林地流转与林木处置指导意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清单》,要求各地在“聚林地、建平台、育主体、联农户”四个方面,开展12项改革试点任务。
健全服务体系,促进规模经营。依托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优化林权流转服务,降低交易成本。通过包装实施重点项目,引导权益人自愿集中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促进规模化经营。截至目前,全市通过国家储备林项目流转林地13.72万亩,其中3.5万亩通过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船山区、蓬溪县推动林地经营主体再流转,流转溢价率达12%。
培育经营主体,拓展经营模式。采取“扶持本土、招商引资、培育特色”策略,多渠道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截至目前,全市已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58家、家庭林场26家、林业大户11个、林下经济示范企业3家。成功创建省级现代林业园区1个、“天府森林粮库”现代产业园区1个、“天府森林粮库”现代产业基地3个、竹产业基地1个。

快速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