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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省级自然保护区
发布日期:2016-04-08 来源: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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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原名为黄龙寺)自然保护区位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境内,于1983年经四川省政府川府函[1983]78号文批准建立,主要保护对象为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以及森林、湿地生态系统。1992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自然遗产目录》,2000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纳入“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保护区是岷山山系大熊猫种群交流的关键性走廊带,被列为A级优先保护单位。保护区地理位置为东经103°44′~104°04′,北纬32°39′~32°54′,总面积55 051公顷。

保护区管理局为处级事业单位,设有办公室、法规处、旅游营销、规划建设、保护等27个处室,下辖5个保护站。核定编制162人,实有在岗职工154名,其中:在编人员130人,聘请管护人员24人。

保护区成立以来,落实管护责任,实行分片保护,开展生态监测,实现了20多年无森林火灾,大熊猫等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栖息地质量有所改善。积极开发生态旅游,初步形成“以保护为主体,以旅游促保护”的管理模式,促进了保护区和周边社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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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省级自然保护区
发布时间:2016-04-08 来源:

黄龙(原名为黄龙寺)自然保护区位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境内,于1983年经四川省政府川府函[1983]78号文批准建立,主要保护对象为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以及森林、湿地生态系统。1992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自然遗产目录》,2000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纳入“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保护区是岷山山系大熊猫种群交流的关键性走廊带,被列为A级优先保护单位。保护区地理位置为东经103°44′~104°04′,北纬32°39′~32°54′,总面积55 051公顷。

保护区管理局为处级事业单位,设有办公室、法规处、旅游营销、规划建设、保护等27个处室,下辖5个保护站。核定编制162人,实有在岗职工154名,其中:在编人员130人,聘请管护人员24人。

保护区成立以来,落实管护责任,实行分片保护,开展生态监测,实现了20多年无森林火灾,大熊猫等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栖息地质量有所改善。积极开发生态旅游,初步形成“以保护为主体,以旅游促保护”的管理模式,促进了保护区和周边社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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