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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湿地恢复费缴纳标准(2024)
发布日期:2024-12-03 来源:财政厅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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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恢复费缴纳标准如下:

(一)占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重要湿地的,缴纳标准为每平方米200元。

(二)占用重要湿地中泥炭沼泽湿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缴纳标准的3倍执行。

因建设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设施,湿地管理单位占用所辖湿地免征湿地恢复费。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减征、免征、缓征湿地恢复费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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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湿地恢复费缴纳标准(2024)
发布时间:2024-12-03 来源:财政厅

湿地恢复费缴纳标准如下:

(一)占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重要湿地的,缴纳标准为每平方米200元。

(二)占用重要湿地中泥炭沼泽湿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缴纳标准的3倍执行。

因建设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设施,湿地管理单位占用所辖湿地免征湿地恢复费。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减征、免征、缓征湿地恢复费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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