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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2-23 来源:... 作者: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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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林业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载体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情况、队伍建设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如有疑问请与四川省林业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邮编:610082;联系电话:028-83364145)。 
  一、概述
  2010年,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坚持实事求是、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便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党组高度重视。厅党组要求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制定任务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职尽责,落实承办人员,突出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川西北防沙治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木材采伐管理改革试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助农增收等重点信息公开,做到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总结,确保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省委、省政府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二)公开形式丰富多样。一是大力抓好林业政务信息采编发布工作。全年在厅门户网站发布3780余条,获国家林业局门户网站(中国林业网)采用1100余条,获省委采用66条、省政府采用113条。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林业重大信息。全年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湿地保护、科技推广、天保工程、林业资源效益监测新闻发布会各1次,在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林业文章、报道林业新闻1800余篇(次)。三是办好《绿色天府》杂志,全年出版12期、《天保增刊》1期。四是认真值守《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现场解答听众提出的退耕还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木采伐管理等方面的10个问题。四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主办32件、协办5件,满意率100%。五是办好厅长信箱。
  (三)督查考核有效。厅通过制定《四川省林业厅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目标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目标考核范畴,明确考核计分办法;印发《四川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编制任务分解表》和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会议、文件、电话等形式,及时通报各部门和单位完成公开信息任务情况,对进展较快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督促,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省政府办公厅表彰。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向社会和公众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1580余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4条、计划总结类信息53条、法规公文类信息36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877条、人事类信息2条、“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类信息186条。
  没有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公开事件发生,也没有因信息公开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发生收取费用或减免费用情况。
  四、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厅制定印发了《四川省林业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办法》、《四川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四川省林业厅首问负责制度实施办法》、《四川省林业厅限时办结制度实施办法》、《四川省林业厅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四川省林业厅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四川省林业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规定》、《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林业信息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文件,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时限、方式、保密审核、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具体规定。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查询方式和依申请公开的申请程序、受理机构、办理步骤等作了详细说明。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审查机制,完善了发文审核程序,政府信息“谁制作、谁公开”、“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确保公开不出问题。
  五、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我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立了四川省林业厅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厅长负总责,分管副厅长和驻厅纪检监察专员分工负责,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驻厅纪检监察室、宣传中心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日常工作,相关业务部门和有关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厅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业务部门狠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厅机关各部门和直属有关单位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员,人数30余人,满足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
  六、载体建设情况
  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2010年,我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继续抓好厅门户网站建设,从办事、公开、互动三个层面增加网站服务功能,方便群众使用。一是将门户网站虚拟服务器从北京绿人公司迁回成都,方便了对门户网站的及时管理。二是对门户网站栏目和服务功能进行调整完善,设立20个一级栏目和90余个二级栏目,完善了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法规、互动交流、办事服务、在线咨询、政务公开、公示公告等内容,提高了公共服务质量和办事透明度,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网站还采用了经cnet全球网站充分测试的网页表现和后台数据库端技术,集成了访问控制、身份验证、网络地址翻译、内容安全、审计及其他有用功能,提高了安全性和防黑客攻击性能。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2007年来,我厅按照省政府部署,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厅内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开展也不平衡,总体状况离省委、省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入,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成绩信息公开多,问题信息公开少。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工作部署安排、结果信息多,工作进展情况、问题分析、督查整改信息公开少。三是门户网站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能力还比较薄弱。
  针对存在问题,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将进一步明确机关各部门和直属有关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应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应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切实推进公开工作。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将适时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广大干部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强化深层次问题和事前、事中信息及时公开。
  (三)按照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完善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功能,着力打造林业“电子政府”良好形象。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突出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川西北防沙治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木材采伐管理改革试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助农增收等重点信息公开。
  (五)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抓好林业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流程优化和办理状态公开,做好“厅长信箱”等栏目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阳光政务”热线值守节目,深入推进我厅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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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3 来源:...

  四川省林业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载体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情况、队伍建设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如有疑问请与四川省林业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邮编:610082;联系电话:028-83364145)。 
  一、概述
  2010年,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坚持实事求是、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便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党组高度重视。厅党组要求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制定任务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职尽责,落实承办人员,突出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川西北防沙治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木材采伐管理改革试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助农增收等重点信息公开,做到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总结,确保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省委、省政府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二)公开形式丰富多样。一是大力抓好林业政务信息采编发布工作。全年在厅门户网站发布3780余条,获国家林业局门户网站(中国林业网)采用1100余条,获省委采用66条、省政府采用113条。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林业重大信息。全年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湿地保护、科技推广、天保工程、林业资源效益监测新闻发布会各1次,在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林业文章、报道林业新闻1800余篇(次)。三是办好《绿色天府》杂志,全年出版12期、《天保增刊》1期。四是认真值守《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现场解答听众提出的退耕还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木采伐管理等方面的10个问题。四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主办32件、协办5件,满意率100%。五是办好厅长信箱。
  (三)督查考核有效。厅通过制定《四川省林业厅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目标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目标考核范畴,明确考核计分办法;印发《四川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编制任务分解表》和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会议、文件、电话等形式,及时通报各部门和单位完成公开信息任务情况,对进展较快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督促,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省政府办公厅表彰。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向社会和公众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1580余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4条、计划总结类信息53条、法规公文类信息36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877条、人事类信息2条、“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类信息186条。
  没有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公开事件发生,也没有因信息公开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发生收取费用或减免费用情况。
  四、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厅制定印发了《四川省林业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办法》、《四川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四川省林业厅首问负责制度实施办法》、《四川省林业厅限时办结制度实施办法》、《四川省林业厅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四川省林业厅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四川省林业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规定》、《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林业信息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文件,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时限、方式、保密审核、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具体规定。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查询方式和依申请公开的申请程序、受理机构、办理步骤等作了详细说明。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审查机制,完善了发文审核程序,政府信息“谁制作、谁公开”、“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确保公开不出问题。
  五、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我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立了四川省林业厅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厅长负总责,分管副厅长和驻厅纪检监察专员分工负责,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驻厅纪检监察室、宣传中心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日常工作,相关业务部门和有关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厅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业务部门狠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厅机关各部门和直属有关单位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员,人数30余人,满足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
  六、载体建设情况
  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2010年,我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继续抓好厅门户网站建设,从办事、公开、互动三个层面增加网站服务功能,方便群众使用。一是将门户网站虚拟服务器从北京绿人公司迁回成都,方便了对门户网站的及时管理。二是对门户网站栏目和服务功能进行调整完善,设立20个一级栏目和90余个二级栏目,完善了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法规、互动交流、办事服务、在线咨询、政务公开、公示公告等内容,提高了公共服务质量和办事透明度,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网站还采用了经cnet全球网站充分测试的网页表现和后台数据库端技术,集成了访问控制、身份验证、网络地址翻译、内容安全、审计及其他有用功能,提高了安全性和防黑客攻击性能。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2007年来,我厅按照省政府部署,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厅内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开展也不平衡,总体状况离省委、省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入,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成绩信息公开多,问题信息公开少。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工作部署安排、结果信息多,工作进展情况、问题分析、督查整改信息公开少。三是门户网站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能力还比较薄弱。
  针对存在问题,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将进一步明确机关各部门和直属有关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应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应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切实推进公开工作。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将适时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广大干部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强化深层次问题和事前、事中信息及时公开。
  (三)按照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完善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功能,着力打造林业“电子政府”良好形象。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突出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川西北防沙治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木材采伐管理改革试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助农增收等重点信息公开。
  (五)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抓好林业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流程优化和办理状态公开,做好“厅长信箱”等栏目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阳光政务”热线值守节目,深入推进我厅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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