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召开“亮剑行动”工作总结会
6月12日,甘孜州森林公安机关“亮剑行动”工作总结会在泸定召开。来自十八个县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参加了会议。甘孜州林业局副局长洛绒泽仁、州公安局副局长杨勇隆到会指导。州检察院生态检察局局长方琼、泸定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明勇、泸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高茂才、泸定县林业局副局长徐涛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议就全州“亮剑行动”进行了总结,各县级森林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就各地在开展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与不足进行了全面交流。
甘孜州自2013年10月起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的代号为 “亮剑行动”的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期间,各地森林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从严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以各种形式组织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截至目前,亮剑行动已进行了8个月,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945人次,警车533台次,立刑事案件50起,破获43起;立行政案件191起,查处191起。
洛绒泽仁首先对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在“亮剑行动”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森林公安机关要取得长足发展,必须在工作中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夯实五个基础:即处理好与林业主管部门的关系、与地方公安机关的关系、与检察机关的关系、与发改及财政部门的关系;夯实队伍基础、公安业务基础、群众基础、科技基础、后勤保障基础。洛绒泽仁要求全州森林公安要再度“亮剑”全州,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将“亮剑行动”推后3个月结束并常态化开展,要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特殊职能作用,斩断一切伸向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黑手,为甘孜州“生态立州”战略及“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建设作出林业最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