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四项措施保护珍稀树种
来源:泸州市林业局发布日期:2014-06-19 00:00:00
近年来,随着珍稀树木市场价格的提升,破坏红豆杉、桢楠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违法犯罪现象有所抬头。为此,合江县林业局制定四项措施,推进2014年“亮剑行动”开展,全力保护珍稀植物资源。
一是摸清家底,建立台账,强化源头管理。各片区林业站按县林业局要求,将红豆杉、桢楠列为重点调查对象,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对被盗风险较大、处于风景名胜区、低山河谷地带、公路及沿线附近、靠近村庄院落的红豆杉、桢楠等进行登记建档、挂牌保护。同时充分发挥森林管护员的职能作用,分区域、分数量落实管护责任,加强野外巡护。
二是加大禁伐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森林管护员巡山护林机会,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动员当地群众积极参与珍稀树种资源的保护,增强群众自然生态保护意识。
三是加大执法和惩处力度。严厉打击盗挖、收购倒卖等破坏珍稀树木资源的违法活动,严惩收购、转手倒卖重点保护树种的非法经营者,在凤鸣镇公开审判盗伐桢楠案件,以达警示和教育目的。
四是加大珍稀树种资源培育力度。为逐步缓解市场的需求压力,鼓励林农成片种植珍稀树种,同时做好栽植台账和影像资料的保存,逐步建立起保护珍稀树种资源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