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野生动物保护能力建设的建议》 (第1065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全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内容详实、分析深刻,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为进一步提升全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思路,现办理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的建议
当前,我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确实面临基层保护力量薄弱、执法力量不足、监管技术手段落后等问题。上一轮机构改革后,据统计全省183个县(市、区)中仅97个单设林草机构,乡镇林业站由2018年的1145个减至138个,导致基层保护力量薄弱、执法力量不足,特别是自然保护地外的野生动物保护存在较大的短板,森林公安转隶后这一问题更加凸显。近年来,查获的野生动物案件显示,个别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存在故意违法、监守自盗“洗白”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连续举办了多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开展了全省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全覆盖核查、建立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制度。近年来,我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网信等部门,持续开展了“亮剑行动”“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打击高压态势,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呈下降趋势。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地方全面加强野生动物基层保护力量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持续开展保护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特别是村级“林长 监管员 护林员”的“一长两员”作用,进一步压实和强化自然保护地巡护员、天保工程管护员、生态护林员(护湿员)的巡护、管护责任。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探索建立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监管平台,切实强化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监管,规范野生动物存栏、出生死亡、引进调出等台账管理。
二、关于健全协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的建议
2022年1月,我局牵头建立了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包括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会议制度。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密切加强沟通协作,认真履职尽责担当,在多环节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连续开展了系列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了乱捕滥挖、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势头,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
2022年,为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切实做好“行刑衔接”工作,我局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四川省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对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进行了明确。2023年,我局与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进行多次专题会商,就涉案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处置问题进行充分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联合印发了《关于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涉案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处置的实施意见》,有效破除了长期以来在涉案野生动物移送、收容救护、放归野外等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国内尚属首次。2023年,我局与重庆市林业局签订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合作协议,构建了信息互通共享、执法协同和案件查办互助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打、防、管、控、治、宣、建”工作思路,进一步发挥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针对非法猎捕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川渝毗邻地区相关市县构建执法协作机制,全面强化毗邻省区执法监管协同,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
三、关于完善救助体系,提升专业救助能力的建议
针对全省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的实际,长期以来主要依托各地城市动物园、野生动物园、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等机构,统筹开展全省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2019年,在成都动物园挂牌四川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承担全省川金丝猴、黑熊、小熊猫等重点物种的收容救护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川北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和川西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纳入了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建设方案(2023—2030年)》规划,川北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今年可能取得国家资金支持并正式启动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2022年制定出台了《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细则(试行)》,对报告接收、检查检疫、治疗康复、台账管理和动物安置等进行了明确细化。特别是在收容救护场所管理方面严格加强监管,明确要求公开救护电话,建立救助热线,并加强同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沟通,确保及时、高效开展救护工作,提升救护效率。2023年成立了省级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委员会指导全省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全省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尽快启动川西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网络,积极协调财政厅对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给予资金支持,指导各地强化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后续工作,对救治后的野生动物开展康复训练,适宜放归的个体及时放归。
感谢您对林草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