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晓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长沙贡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若尔盖湿地、三江源保护区同等资金补助、政策支持的建议》(第14041213号建议)、《关于给予长沙贡玛国家自然保护区(国际重要湿地)与若尔盖湿地、三江源保护区同等资金补助和政策支持的建议》(第14041225号建议)收悉,现办理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实建管力量的建议
近年来,根据中央和省委相关要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大力支持自然保护区发展建设,石渠县设立了长沙贡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及保护站、保护点,配齐了工作人员,对保护区草地、林地、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一线巡护,确保保护区的生态安全,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目前,关于如何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建好建强管护机构以及机构规格如何确定等问题,需保护区所在地政府与林草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对其必要性、可行性做充分论证。若具备条件,再根据规定按权限和程序研究办理,届时我局将积极配合。
二、关于加大资金投入、做深调查研究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长沙贡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积极配合省财政厅落实财政资金。一是2024年分别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1.2亿元、1亿元,共计2.2亿元,支持石渠县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用于保护区管护人员工资等。二是2024年安排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0.3亿元,支持长沙贡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际重要湿地)用于退化湿地修复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三是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除支持国际重要湿地外,还支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可用于保护区购买巡护装备设备和监测设备、开展科研监测等。因2021年、2022年长沙贡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金使用进度滞后,我局2023年、2024年在自然保护区方面未安排资金,并印发了《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中央和省级财政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通报》(川林护函〔2024〕1085号),要求地方各级林草主管部门指导和督促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加快资金支付进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抓实资金调度统计。
下一步,我局拟将长沙贡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纳入2025年度中央财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安排范围,组织项目资金专题培训,针对资金支付滞后问题开展调研,继续抓好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并会同财政厅等省级部门,指导石渠县做好项目筹划,争取更大资金支持。
三、关于加强区域合作的建议
我局将指导长沙贡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际重要湿地)加强与若尔盖、三江源保护区之间的沟通交流,学习其在生态保护修复、监督管理、生态奖补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升保护管理能力,持续巩固长沙贡玛湿地保护与恢复成效,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感谢您对自然保护地建设和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