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子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行林业机具购置与应用补贴的建议》(第14040286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同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协办单位沟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规定的农业机械未包含林业机械,且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分类标准《农业机械分类(NY/T1640—2015)》确定的产品所属品目中也不包含林竹机械,林竹机械未能纳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我省无权限将林竹机械纳入补贴范围。同时,按照2024年4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要求,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不能突破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按照《2024—2026年全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支持的机具种类范围,修剪机、枝条切碎机以及拖拉机等农用动力机械均可用于林业方面。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国家林草局汇报,争取将更多符合条件的林业机具纳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并争取提高补贴比例。
感谢您对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