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041294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04-29 来源:办公室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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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应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大竹县打造川渝竹产业发展高地的建议》(第14041294号建议)收悉。经会商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现办理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大竹县创建省级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省级现代竹产业园区的建议

自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时就竹产业发展作出重要指示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竹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我省印发了《四川省“十四五”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竹林风景线高质量建设规划》《四川省竹产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四川省竹精深加工产业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7年)》《竹精深加工产业建圈强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文件,大力发展竹产业,积极培育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2024年,全省新建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36个、省级现代竹产业园区3个,其中包括大竹县现代竹产业园区,已于2025年1月正式公布。截至目前,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累计突破160个、园区18个、高质量发展县10个、竹林乡镇30个,现代竹产业基地累计达1160万亩。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结合全省竹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科学谋划竹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等,开展2025年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和园区、高质量发展县比选。我局将充分考虑大竹县竹林资源和产业基础,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的《四川省省级现代竹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省级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认定管理办法》(川农领办〔2024〕9号)相关要求开展比选工作。

二、关于在用地上对大竹竹产业发展予以倾斜保障的建议

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省级单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万亩,兜底保障全省六大优势产业项目用地。持续指导达州市加快处置存量土地产生更多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统筹保障包括竹产业在内的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确有不足的,年底视全省计划指标节余情况,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剂支持。同时,加强政策指导,持续为大竹县创建省级现代竹产业园区涉及的土地征收、耕地保护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三、关于支持大竹县符合条件的“以竹代塑”产业项目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等上级资金政策的建议

2023年,财政厅和经济和信息化厅修订出台《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以竹代塑”产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韧链强群融合发展、产业技术攻关和创新能力提升、优质企业培育、产业融合发展等。2024年5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四川省支持“以竹代塑”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川发改环资〔2024〕204号),从推动产业聚集发展、积极拓展应用场景、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持续强化宣传引导等六个方面明确了19条支持政策。2023年以来,财政厅安排省级工业发展资金570万元,支持沐川禾丰纸业、洪雅竹元科技分别开展生活用纸升级改造和竹钢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同时,按照专项债券管理规定,指导地方政府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截至2024年底,省发展改革委已安排省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支持2个“以竹代塑”产业项目建设。

下一步,省级相关部门将积极支持大竹县符合条件的“以竹代塑”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在债券项目“2+N”新机制下抓好项目包装储备。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大竹县可选取项目于6月前组织完成专项债申报入库。

四、关于升级层面统筹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推动川东北地区大力发展竹林基地的建议

大竹县立足林业资源,谋划包装了西山片区、中山片区和东山片区3个国家储备林项目。西山片区国家储备林项目总投资18.8亿元,总规模24.98万亩(集约人工林栽培0.1万亩,现有林改培16.82万亩,中幼林抚育0.44万亩,竹林提质培优7.62万亩),该项目于2023年7月获省林草局审查备案,银行授信15亿元,放款1.78亿元。中山和东山片区项目因国家林草局商请国开行、农发行和农业银行暂停新增储备林项目贷款业务,要求在国家储备林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出台前暂停新项目论证,未获省林草局审查备案。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按照《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林规规〔2025〕1号)支持达州市按照市域地理单元组织包装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申报1-2个项目纳入国家储备林项目库备案。

感谢您对我省竹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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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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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041294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4-29 来源:办公室

丁应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大竹县打造川渝竹产业发展高地的建议》(第14041294号建议)收悉。经会商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现办理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大竹县创建省级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省级现代竹产业园区的建议

自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时就竹产业发展作出重要指示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竹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我省印发了《四川省“十四五”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竹林风景线高质量建设规划》《四川省竹产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四川省竹精深加工产业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7年)》《竹精深加工产业建圈强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文件,大力发展竹产业,积极培育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2024年,全省新建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36个、省级现代竹产业园区3个,其中包括大竹县现代竹产业园区,已于2025年1月正式公布。截至目前,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累计突破160个、园区18个、高质量发展县10个、竹林乡镇30个,现代竹产业基地累计达1160万亩。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结合全省竹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科学谋划竹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等,开展2025年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和园区、高质量发展县比选。我局将充分考虑大竹县竹林资源和产业基础,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的《四川省省级现代竹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省级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认定管理办法》(川农领办〔2024〕9号)相关要求开展比选工作。

二、关于在用地上对大竹竹产业发展予以倾斜保障的建议

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省级单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万亩,兜底保障全省六大优势产业项目用地。持续指导达州市加快处置存量土地产生更多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统筹保障包括竹产业在内的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确有不足的,年底视全省计划指标节余情况,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剂支持。同时,加强政策指导,持续为大竹县创建省级现代竹产业园区涉及的土地征收、耕地保护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三、关于支持大竹县符合条件的“以竹代塑”产业项目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等上级资金政策的建议

2023年,财政厅和经济和信息化厅修订出台《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以竹代塑”产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韧链强群融合发展、产业技术攻关和创新能力提升、优质企业培育、产业融合发展等。2024年5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四川省支持“以竹代塑”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川发改环资〔2024〕204号),从推动产业聚集发展、积极拓展应用场景、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持续强化宣传引导等六个方面明确了19条支持政策。2023年以来,财政厅安排省级工业发展资金570万元,支持沐川禾丰纸业、洪雅竹元科技分别开展生活用纸升级改造和竹钢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同时,按照专项债券管理规定,指导地方政府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截至2024年底,省发展改革委已安排省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支持2个“以竹代塑”产业项目建设。

下一步,省级相关部门将积极支持大竹县符合条件的“以竹代塑”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在债券项目“2+N”新机制下抓好项目包装储备。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大竹县可选取项目于6月前组织完成专项债申报入库。

四、关于升级层面统筹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推动川东北地区大力发展竹林基地的建议

大竹县立足林业资源,谋划包装了西山片区、中山片区和东山片区3个国家储备林项目。西山片区国家储备林项目总投资18.8亿元,总规模24.98万亩(集约人工林栽培0.1万亩,现有林改培16.82万亩,中幼林抚育0.44万亩,竹林提质培优7.62万亩),该项目于2023年7月获省林草局审查备案,银行授信15亿元,放款1.78亿元。中山和东山片区项目因国家林草局商请国开行、农发行和农业银行暂停新增储备林项目贷款业务,要求在国家储备林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出台前暂停新项目论证,未获省林草局审查备案。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按照《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林规规〔2025〕1号)支持达州市按照市域地理单元组织包装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申报1-2个项目纳入国家储备林项目库备案。

感谢您对我省竹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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