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登益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林草局“草光互补”项目建设管理指南政策有关内容的建议》(第14041205号建议)收悉,现办理答复如下:
一、我省“草光互补”光伏项目使用草原基本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清洁能源项目建设,积极做好全省林草要素保障。2024年实行“草光互补”政策以来,全省共办理“草光互补”光伏项目47个,使用草原面积19万亩。其中,甘孜州共办理光伏项目18个,使用草原面积11万亩。
二、向国家林草局汇报沟通情况
在2024年9月获悉国家林草局将出台《“草光互补”项目建设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后,我局积极响应,抢抓《指南》正式出台前的汇报沟通机会,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立即向国家林草局反映青藏高原气候特殊性和我省草原资源、光伏项目管理情况,提出建议方案;二是由分管局领导带领相关处室同志前往国家林草局专题汇报我省光伏产业发展需求等有关情况,争取国家支持;三是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通报相关信息,多次研究商讨,共同发力完善指南,优化“草光互补”项目建设区域划分标准;四是采用电话、微信、书面材料等多种方式,10余次与国家林草局有关负责同志探讨划分标准。
经多方沟通,今年2月国家林草局向我局回复了暂停发布《指南》的通知。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汇报争取工作,准确、及时了解后续情况,持续为全省“草光互补”项目建设做好林草要素保障。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