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第一次会议第1160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9-15 来源: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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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林护函〔2023〕625号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第一次会议第1160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杨庆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批复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及有关总体规划的建议》(第1160号提案)收悉,现办理答复如下:

一、关于“恳请相关部门尽快审查批复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及时应用整合优化成果”的建议

实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是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基础工作。在前期完成摸底调查、价值评估、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编制预案,并充分衔接全省“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础上,我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于2022年11月经省政府同意报送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并通过部际审查封库。

2023年3月,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发文要求各省以封库预案为基础,编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上报国家林草局。为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及时组织各地逐级编制方案,逐级审查把关,并汇总形成省级方案。目前,我省整合优化方案完成了征求意见、社会公示、专家评审、厅际联审等程序,经省政府审查后已上报国家林草局。

下一步,待我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获批后,我局将及时启动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勘界立标等后续工作,确保整合优化成果及时落地应用。

二、关于“尽快审查批复已上报的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因其中3个自然保护地涉及泸定‘9·5’地震,以便顺利推进地震恢复重建工作”的建议

(一)为支持泸定“9·5”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22年9月12日我局印发了《关于支持“9·5”泸定地震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自然保护地内的地灾应急治理、交通抢通保通、水电能源保供、受灾群众过渡安置等地震灾后应急抢险救援项目,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可先行实施或开工建设,在项目开工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准入手续。涉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公园总体规划尚未批复的,可依据上报规划申请办理准入手续。纳入省、市(州)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且不扩大占地面积和建设规模的原址恢复重建项目,可直接实施,不需办理自然保护地准入手续。

(二)已上报的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中,沙鲁里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已于2022年11月8日批复。贡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通过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审查,并于2023年5月完成专家现场考察。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子山国家级保护区总体规划,按国家评审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已再次上报国家林草局。鲜水河大峡谷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按国家评审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计划于本月内再次上报国家林草局。措普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范围因与2014年国家林草局备案范围不一致,且该森林公园与措普沟自然保护区交叉重叠区域达90%以上,因此,国家林草局暂缓审批该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国家林草局沟通汇报,推动相关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尽快获批。

三、关于“制定出台自然保护地生态补偿机制,推进保护地与社区共建共享,加大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

一是我局将积极向国家林草局沟通汇报,建议国家在开展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的立法和修订中,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补偿的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同时,我局还将积极配合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补偿,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质量。二是我局将创新保护地管护模式,推进保护地与社区“共建共管”,实现协同发展。三是我局将以示范自然保护地创建为抓手,统筹财政资金,加大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全面提升保护地保护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自然保护地建设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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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第一次会议第1160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15 来源:

川林护函〔2023〕625号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第一次会议第1160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杨庆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批复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及有关总体规划的建议》(第1160号提案)收悉,现办理答复如下:

一、关于“恳请相关部门尽快审查批复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及时应用整合优化成果”的建议

实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是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基础工作。在前期完成摸底调查、价值评估、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编制预案,并充分衔接全省“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础上,我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于2022年11月经省政府同意报送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并通过部际审查封库。

2023年3月,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发文要求各省以封库预案为基础,编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上报国家林草局。为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及时组织各地逐级编制方案,逐级审查把关,并汇总形成省级方案。目前,我省整合优化方案完成了征求意见、社会公示、专家评审、厅际联审等程序,经省政府审查后已上报国家林草局。

下一步,待我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获批后,我局将及时启动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勘界立标等后续工作,确保整合优化成果及时落地应用。

二、关于“尽快审查批复已上报的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因其中3个自然保护地涉及泸定‘9·5’地震,以便顺利推进地震恢复重建工作”的建议

(一)为支持泸定“9·5”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22年9月12日我局印发了《关于支持“9·5”泸定地震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自然保护地内的地灾应急治理、交通抢通保通、水电能源保供、受灾群众过渡安置等地震灾后应急抢险救援项目,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可先行实施或开工建设,在项目开工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准入手续。涉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公园总体规划尚未批复的,可依据上报规划申请办理准入手续。纳入省、市(州)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且不扩大占地面积和建设规模的原址恢复重建项目,可直接实施,不需办理自然保护地准入手续。

(二)已上报的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中,沙鲁里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已于2022年11月8日批复。贡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通过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审查,并于2023年5月完成专家现场考察。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子山国家级保护区总体规划,按国家评审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已再次上报国家林草局。鲜水河大峡谷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按国家评审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计划于本月内再次上报国家林草局。措普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范围因与2014年国家林草局备案范围不一致,且该森林公园与措普沟自然保护区交叉重叠区域达90%以上,因此,国家林草局暂缓审批该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国家林草局沟通汇报,推动相关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尽快获批。

三、关于“制定出台自然保护地生态补偿机制,推进保护地与社区共建共享,加大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

一是我局将积极向国家林草局沟通汇报,建议国家在开展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的立法和修订中,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补偿的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同时,我局还将积极配合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补偿,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质量。二是我局将创新保护地管护模式,推进保护地与社区“共建共管”,实现协同发展。三是我局将以示范自然保护地创建为抓手,统筹财政资金,加大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全面提升保护地保护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自然保护地建设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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