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9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0-11-13 来源: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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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林退函〔2020649

郑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退耕还林补助期限和提高补助标准的建议》(第59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999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退耕还林工程;2014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2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助推脱贫攻坚、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建设美丽四川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

阿坝州作为我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重点地区之一,截至2019年底,累计实施退耕还林76.68万亩(其中:前一轮退耕还林69.3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7.38万亩),完成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29.55亿元。工程涉及13个县(市),惠及13.11余万农户56.1万人。阿坝州退耕还林取得了改善生态、助农增收、促进民族地区和谐发展等多种效益。到2021年底,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将全部到期。

您反映的问题在我省三州及盆周贫困山区普遍存在。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开展过专题调研,并通过不同渠道、采取不同方式,多次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反映,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退耕还林补助到期问题,2019年初尹力省长专题主持研究。在2019年全国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四川代表团以全团名义向大会提交建议,提出延长退耕还林补助期限、提高补助标准。全国人大派出工作组赴我省对该建议进行了专门调研,国家林草局对建议进行了正式回复,表示目前国家财政紧张,暂时难以解决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延期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完善前一轮和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长效机制。

在国家林草局等相关部门的努力下,自2018年起,国家将前一轮补助到期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范围,每亩每年补助20元,连续补助5年。对符合条件的退耕还生态林,可在农户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享受连续补助,且自2019年起,将单位补助标准提高至16/亩。

退耕还林是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其财权、事权均在中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反映,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退耕还生态林落实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抚育补助政策。同时,阿坝州人民政府可以在政策框架内,结合地方财力,统筹整合各种渠道支农资金,鼓励工程县(市)积极盘活退耕还林资源,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后续产业,增加退耕农户收入,建立巩固成果的长效机制。

感谢您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810      

(联系人:万涛,联系电话:0288336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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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9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11-13 来源:

川林退函〔2020649

郑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退耕还林补助期限和提高补助标准的建议》(第59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999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退耕还林工程;2014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2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助推脱贫攻坚、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建设美丽四川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

阿坝州作为我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重点地区之一,截至2019年底,累计实施退耕还林76.68万亩(其中:前一轮退耕还林69.3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7.38万亩),完成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29.55亿元。工程涉及13个县(市),惠及13.11余万农户56.1万人。阿坝州退耕还林取得了改善生态、助农增收、促进民族地区和谐发展等多种效益。到2021年底,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将全部到期。

您反映的问题在我省三州及盆周贫困山区普遍存在。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开展过专题调研,并通过不同渠道、采取不同方式,多次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反映,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退耕还林补助到期问题,2019年初尹力省长专题主持研究。在2019年全国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四川代表团以全团名义向大会提交建议,提出延长退耕还林补助期限、提高补助标准。全国人大派出工作组赴我省对该建议进行了专门调研,国家林草局对建议进行了正式回复,表示目前国家财政紧张,暂时难以解决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延期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完善前一轮和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长效机制。

在国家林草局等相关部门的努力下,自2018年起,国家将前一轮补助到期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范围,每亩每年补助20元,连续补助5年。对符合条件的退耕还生态林,可在农户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享受连续补助,且自2019年起,将单位补助标准提高至16/亩。

退耕还林是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其财权、事权均在中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反映,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退耕还生态林落实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抚育补助政策。同时,阿坝州人民政府可以在政策框架内,结合地方财力,统筹整合各种渠道支农资金,鼓励工程县(市)积极盘活退耕还林资源,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后续产业,增加退耕农户收入,建立巩固成果的长效机制。

感谢您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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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万涛,联系电话:0288336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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