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9-07-30 来源: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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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理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的建议》(第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实现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和高质量发展,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美丽四川的重要保障。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166个,其中国家级32个、地方级134个,保护管理面积达824.8万公顷,占全省幅员面积的16.9%,初步形成了类型多样、保护价值极高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大熊猫、川金丝猴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在自然保护区内得到有效保护。

去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统一由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管理,解决了自然保护地多部门管理的问题。20191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要求,通过机构改革,实施自然保护地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解决机构重叠、多头管理问题,建立统一高效管理体制。今年初,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开展了全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调研工作,形成了分级管理、构建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的建议,已上报省委、省政府。

就您提出的进一步理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的建议,我局专门征求了省委编办意见,省委编办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我局认真研究进一步优化完善我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的措施,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促进我省自然保护区事业健康发展。下一步,在全省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和机构改革过程中,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借鉴兄弟省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理顺我省自然保护区特别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完善和充实管理机构,强化经费保障,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发展的关心,欢迎今后对自然保护区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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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9-07-30 来源:

朱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理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的建议》(第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实现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和高质量发展,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美丽四川的重要保障。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166个,其中国家级32个、地方级134个,保护管理面积达824.8万公顷,占全省幅员面积的16.9%,初步形成了类型多样、保护价值极高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大熊猫、川金丝猴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在自然保护区内得到有效保护。

去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统一由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管理,解决了自然保护地多部门管理的问题。20191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要求,通过机构改革,实施自然保护地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解决机构重叠、多头管理问题,建立统一高效管理体制。今年初,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开展了全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调研工作,形成了分级管理、构建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的建议,已上报省委、省政府。

就您提出的进一步理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的建议,我局专门征求了省委编办意见,省委编办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我局认真研究进一步优化完善我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的措施,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促进我省自然保护区事业健康发展。下一步,在全省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和机构改革过程中,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借鉴兄弟省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理顺我省自然保护区特别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完善和充实管理机构,强化经费保障,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发展的关心,欢迎今后对自然保护区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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