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县级自然保护区修编划定的建议》(第15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将会同生态环境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突出问题整改总体推进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7〕44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支持对原范围不科学、功能区划不合理,符合优化调整条件的自然保护区实事求是进行科学合理有序的调整。
二、我局将指导盐亭县人民政府实事求是开展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的前期论证和方案编制等工作,并在收到相关地方政府调整盐亭白鹭自然保护区的申请或省政府交办件后,予以积极支持,加快盐亭白鹭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事项的办理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自然保护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