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19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8-06-27 来源:办公室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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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编纂出版<四川金丝猴志>加强川金丝猴抢救性保护的建议》(第019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川金丝猴作为我省生态保护的代表性物种,我厅一直高度重视其保护研究工作。以川金丝猴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四川白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属于我省建立最早的4个自然保护区中之一,2017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为加强川金丝猴的保护研究工作,2012年我厅依托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挂牌成立了“四川省川金丝猴研究中心”,在唐家河、白河自然保护区分别挂牌成立了“四川省川金丝猴唐家河野外研究基地”和“四川省川金丝猴白河野外研究基地”。2016年4月,我厅再次对川金丝猴保护与研究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支持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依托自身优势、联合成都动物园,在都江堰筹建川金丝猴保护研究基地。2017年,在编制“8.8”九寨沟地震灾后重建生态修复专项规划时,将“川金丝猴典型原生境修复与保育项目”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了规划,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与审查,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贵委在提案中对我省川金丝猴保护研究成果及相关学术论著未系统整理汇编的评价客观到位,对加快编纂《四川金丝猴志》的建议符合我省川金丝猴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需要。经征询财政厅、省地方志办等单位意见,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地方志办的指导意见,积极协调财政厅落实编志工作所需的经费预算,遵循地方志编纂程序,组织制定编纂方案,争取尽快启动《四川金丝猴志》的编纂工作。

  感谢贵委对我省林业建设和发展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林业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林业厅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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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19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06-27 来源:办公室

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编纂出版<四川金丝猴志>加强川金丝猴抢救性保护的建议》(第019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川金丝猴作为我省生态保护的代表性物种,我厅一直高度重视其保护研究工作。以川金丝猴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四川白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属于我省建立最早的4个自然保护区中之一,2017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为加强川金丝猴的保护研究工作,2012年我厅依托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挂牌成立了“四川省川金丝猴研究中心”,在唐家河、白河自然保护区分别挂牌成立了“四川省川金丝猴唐家河野外研究基地”和“四川省川金丝猴白河野外研究基地”。2016年4月,我厅再次对川金丝猴保护与研究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支持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依托自身优势、联合成都动物园,在都江堰筹建川金丝猴保护研究基地。2017年,在编制“8.8”九寨沟地震灾后重建生态修复专项规划时,将“川金丝猴典型原生境修复与保育项目”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了规划,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与审查,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贵委在提案中对我省川金丝猴保护研究成果及相关学术论著未系统整理汇编的评价客观到位,对加快编纂《四川金丝猴志》的建议符合我省川金丝猴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需要。经征询财政厅、省地方志办等单位意见,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地方志办的指导意见,积极协调财政厅落实编志工作所需的经费预算,遵循地方志编纂程序,组织制定编纂方案,争取尽快启动《四川金丝猴志》的编纂工作。

  感谢贵委对我省林业建设和发展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林业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林业厅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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