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01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8-06-21 来源:办公室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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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四川省委:

  你们提出的《我省横断山区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绿色发展问题》(第001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做好绿色发展和精准扶贫衔接的顶层设计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横断山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工作。2011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岷江沱江流域试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的通知》(川办函〔2011〕200号),强化地方环境保护责任,促进基层政府创新环境管理政策措施,增强污染治理能力和促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2016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16〕66号),以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以“超标者赔偿、改善者受益”“上下游对应补偿”为原则,建立起了范围更广、制度更健全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将考核流域由两江扩大为三江(包括我省岷江、沱江、嘉陵江的干流及重要支流),将考核断面由24个扩大为81个,参与地区由19个扩大为70个,覆盖19个市(州)和51个扩权试点县(市)。2017年7月,环境保护厅会同财政厅印发《四川省“三江”流域省界断面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对入省断面由省级代表上游地区进行转移支付,对出省断面由省级代表下游地区进行转移支付,涉及9个省界断面。林业厅在全面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同时,争取国家启动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协调落实资金在红原、稻城等4个县启动省级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协调将长沙贡玛国家级湿地升格为国际重要湿地,落实资金3亿元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生态护林员5万余名,生态保护扶贫成效显著。

  下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项目等扶持力度,抓好横断山区生态保护工作。一是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衔接,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湿地保护、水土保持、沙化治理、环境污染治理等生态工程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并向“三州”等横断山区倾斜。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新增我省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鼓励国有林场、森工企业等基层林业单位以及社会主体扩大生态护林员规模,让更多贫困群众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三是继续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109号)要求,扩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试点示范,在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将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扩展至省内全部流域和所有市(州)。

  二、关于充分利用区域特色发展绿色产业

  横断山区森林、湿地、绿地等生态资源富集,生态品质良好,生态服务功能较强,发展绿色产业具有先天优势。截至2017年底,阿坝、甘孜、凉山、攀枝花、乐山和雅安等横断山脉区域累计建成林业产业基地248.76万公顷,占全省基地面积的37.3%,其中特色经济林139.2万公顷。2016-2017年度,省级财政累计安排林业产业补助资金9850万元,重点支持该区域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和林下经济培育。

  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投入,支持我省横断山脉区域加快发展木竹、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苗木花卉和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大力支持横断山区举办花卉(果类)、红叶、大熊猫等生态旅游节会,利用节会的综合效应,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增加林农个人收入;动员该地区依托独特的山水特色,统筹乡村风景资源、自然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集中打造一批独具特色的森林小(乡)镇;指导森林人家建设工作,激活生态旅游单体发展;开展千村万景生态旅游扶贫行动,挖掘横断山区生态旅游发展潜力。

  三、关于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与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相协调的问题

  易地扶贫搬迁是中国特色开发式扶贫的一项创举,是从根本上解决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群众贫困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我省脱贫攻坚“五个一批”行动计划重要内容。按照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扶贫移民局等五部门精心编制了《“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坚持与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对具有搬迁条件和意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横断山脉部分区域自然条件严酷、生存环境恶劣、发展条件严重欠缺,是我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重点区域。下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新增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加大对横断山区的支持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实现易地扶贫搬迁。指导相关地区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及搬迁对象意愿,结合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分类制定安置方案,突出地方风貌特色,采取“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因地制宜推进搬迁安置。指导督促分类实施拆旧复垦和生态恢复,对迁出区搬迁群众宅基地等建设用地,以及腾退、废弃土地进行复垦,补充耕地资源;对迁出区25度以上陡坡耕地和其他难以修复、不宜继续耕作的土地,采取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程和自然措施进行保护修复。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四川省林业厅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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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01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06-21 来源:办公室

农工党四川省委:

  你们提出的《我省横断山区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绿色发展问题》(第001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做好绿色发展和精准扶贫衔接的顶层设计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横断山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工作。2011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岷江沱江流域试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的通知》(川办函〔2011〕200号),强化地方环境保护责任,促进基层政府创新环境管理政策措施,增强污染治理能力和促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2016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16〕66号),以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以“超标者赔偿、改善者受益”“上下游对应补偿”为原则,建立起了范围更广、制度更健全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将考核流域由两江扩大为三江(包括我省岷江、沱江、嘉陵江的干流及重要支流),将考核断面由24个扩大为81个,参与地区由19个扩大为70个,覆盖19个市(州)和51个扩权试点县(市)。2017年7月,环境保护厅会同财政厅印发《四川省“三江”流域省界断面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对入省断面由省级代表上游地区进行转移支付,对出省断面由省级代表下游地区进行转移支付,涉及9个省界断面。林业厅在全面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同时,争取国家启动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协调落实资金在红原、稻城等4个县启动省级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协调将长沙贡玛国家级湿地升格为国际重要湿地,落实资金3亿元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生态护林员5万余名,生态保护扶贫成效显著。

  下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项目等扶持力度,抓好横断山区生态保护工作。一是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衔接,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湿地保护、水土保持、沙化治理、环境污染治理等生态工程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并向“三州”等横断山区倾斜。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新增我省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鼓励国有林场、森工企业等基层林业单位以及社会主体扩大生态护林员规模,让更多贫困群众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三是继续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109号)要求,扩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试点示范,在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将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扩展至省内全部流域和所有市(州)。

  二、关于充分利用区域特色发展绿色产业

  横断山区森林、湿地、绿地等生态资源富集,生态品质良好,生态服务功能较强,发展绿色产业具有先天优势。截至2017年底,阿坝、甘孜、凉山、攀枝花、乐山和雅安等横断山脉区域累计建成林业产业基地248.76万公顷,占全省基地面积的37.3%,其中特色经济林139.2万公顷。2016-2017年度,省级财政累计安排林业产业补助资金9850万元,重点支持该区域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和林下经济培育。

  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投入,支持我省横断山脉区域加快发展木竹、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苗木花卉和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大力支持横断山区举办花卉(果类)、红叶、大熊猫等生态旅游节会,利用节会的综合效应,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增加林农个人收入;动员该地区依托独特的山水特色,统筹乡村风景资源、自然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集中打造一批独具特色的森林小(乡)镇;指导森林人家建设工作,激活生态旅游单体发展;开展千村万景生态旅游扶贫行动,挖掘横断山区生态旅游发展潜力。

  三、关于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与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相协调的问题

  易地扶贫搬迁是中国特色开发式扶贫的一项创举,是从根本上解决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群众贫困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我省脱贫攻坚“五个一批”行动计划重要内容。按照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扶贫移民局等五部门精心编制了《“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坚持与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对具有搬迁条件和意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横断山脉部分区域自然条件严酷、生存环境恶劣、发展条件严重欠缺,是我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重点区域。下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新增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加大对横断山区的支持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实现易地扶贫搬迁。指导相关地区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及搬迁对象意愿,结合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分类制定安置方案,突出地方风貌特色,采取“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因地制宜推进搬迁安置。指导督促分类实施拆旧复垦和生态恢复,对迁出区搬迁群众宅基地等建设用地,以及腾退、废弃土地进行复垦,补充耕地资源;对迁出区25度以上陡坡耕地和其他难以修复、不宜继续耕作的土地,采取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程和自然措施进行保护修复。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四川省林业厅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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