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将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分配情况予以公告(川财农〔2025〕28号),资金用于林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
监督电话:028-83364176、028-86720761
意见收集人:黄老师、王老师
电子邮箱:360107787@qq.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四川省财政厅(成都市南新街37号)
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分配情况表(川财农〔2025〕28号)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