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林草局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各项决策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林草法治建设,依法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和管理,圆满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为扎实推动四川林草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主动履职担当,统筹推进法治林草建设。一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立足林草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法治工作要求,印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林草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7项重点任务,统筹引领林草法治建设。二是持续深化学法考法活动。在全省林草系统持续组织开展“一月一主题”学法活动,局党组会会前学法12次,引导全省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始终坚持把推动立法、深化学法、广泛普法、严格执法、执法监督有机统一于林草法治建设实践。始终把加强法治学习培训作为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的重要途径,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153名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法活动,12人申请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举办法治专题培训2期。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贯彻执行《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做好2024年“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普法宣传。四是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合法性审查要求,有效规范行政行为。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无败诉案件。
二、坚持源头治理,不断完善林草法规体系。一是圆满完成年度立法计划。加强对接、强化协调,加快推进林草地方性法规立、改、废。新修订的《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二是积极申报立法项目。立足实际、主动谋划,把准立法需求,优化整合立法项目,加强立法项目储备管理,不断健全林草法规制度,持续增强立法针对性时效性,从法治源头上强化林草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申报省政府2025年立法项目1个(《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修订)》),废止项目1个(《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列入重点调研项目1个(《四川省森林条例(新制定)》)。三是切实配合做好立法工作。合理运用林草法律法规政策,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完成64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等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四是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程序审查并备案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对20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录入省人大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围绕是否存在不公平对待企业问题,是否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相关规定冲突等问题,对涉林草15部地方性法规、5部地方政府规章、16件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林草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整改,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一是加强联合执法。与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美丽四川“保护生态”2024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野生动物保护、林地草地资源、森林资源、古树名木等六项重点领域,以及大熊猫国家公园、候鸟迁徙地、翠云廊等六大重点整治区域场所,通过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破坏林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全省林草行政案件共立案5273起,行政处罚5086人次,结案率97.57%;与2023年相比,立案数减少1513起,同比下降28.69%,社会面保护林草资源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在开展执法的同时,同步查办涉林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12件,在省直部门中位列第二。三是不断规范执法工作。梳理我局《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76项、《权责清单》241项,以清单形式列明行权名称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提出26项调整建议。编制《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共178项,其中行政处罚138项,行政检查25项,行政强制15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四是常态化实施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林草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刑衔接在各层级全覆盖,开展专项监督8次,组织21市(州)林草主管部门开展全覆盖案卷评查,基层林草部门行政执法质效不断提升。
四、坚持改革创新,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健全联动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使用林草地全链条政务服务的通知》,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精准细实抓好前置、组卷、初审、增值和监管“五个服务”,最大程度压缩办理时限,全链条优化提升重点项目使用林草地服务。80余个重点项目10天内完成查验、公示和初核转报,报件前置审查平均用时提速20%以上、最快达50%以上。二是规范完善服务事项。依托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完善林草行政许可“一单一图一表”管理体系,更新完善21项林草行政许可事项(涉及74项子项、134项办理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实施要素,梳理公布136项特别程序清单,调整省市县三级办事指南异常数据400余项,实现全省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三是抓实委托审批监督。印发《省级林草行政许可委托工作监督办法》,加强9项省级行政许可委托工作监督评估,分季度收集整理委托事项办理结果,重点抽检8个受委托市(州)林地行政许可545件。四是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国林草系统率先制定《林草行政许可申请人诚信管理办法》,依法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积极推动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诚信市场环境,优化林草领域营商环境。五是竭诚服务群众。全面推行预约、延时、错峰服务,拓展咨询引导、帮办代办、免费送、临到期提醒等服务事项。对同一项目涉及多个林草服务事项的,积极推行调查、查验、公示、评审、初核、申请、办件等七环节“一并集成服务”,大幅压减申请人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要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对照依然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林草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改、废”推进提速不够快,基层林草执法力量依然不足、执法能力还有待提升等方面。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聚焦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以深入学法、广泛普法、推动立法、规范执法、严格监督为主线,真抓实干、务实作为,推动全省林草法治建设开创新局面。一是不断深化林草法治宣传,常态化开展行业学法普法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牢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不断完善林草法规制度体系,推动修订《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废止《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开展《四川省森林条例》立法调研,积极推进《四川省林长工作条例》立法的前期工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系统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办案指导力度,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不断提高基层办案质量,力争结案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有新突破。四是持续优化林草营商环境,不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持续打造“暖心、文明、高效、廉洁”的林草政务窗口,全方位提升林草审批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