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规定,现将符合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要求的林木良种:荣昌区枫香母树林(渝S-SS-LF-003-2022)、铜梁区红豆树母树林(渝S-SS-OH-005-2022)、南川金佛山方竹(渝S-SV-CU-006-2006)、绿竹(渝S-ETS-DO-004-2017)、木荷无性系种子园(渝R-CSO-SS-003-2018)、永川区桢楠母树林(渝S-SS-PZ-001-2022)、巫山县乌桕母树林(渝S-SS-SS-006-2022)、小米桐母树林(渝S-SS-VF-006-2015)予以公告。引种备案品种被原审定机关撤销审定的,备案自动撤销。
引种备案品种信息由引种单位向品种种植者提供,并且对引种备案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引种单位要严格按照引种备案区域和种植季节进行推广,认真做好引种品种主要性状、栽培技术要点、风险提示等注意事项的告知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林木良种备案目录(川引种﹝2025﹞第1号)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