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家审计署的工作部署,四川省审计厅完成了“世行贷款长江流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其中12个项目县(市/区)2023财年的项目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按照《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的通知》(川审委办发〔2022〕11号)要求,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责成相关项目县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在我局网站予以公示。
附件:关于世行贷款长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2023年度审计整改情况的公示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