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公告公示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4年第6号
发布日期:2024-03-21 来源:森防站 作者: 字体:
分享到: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4年第6号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重新印发〈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规〔2023〕3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重新印发〈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规〔2023〕7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泸县得胜镇等33个松材线虫病疫点开展了撤销查定工作。根据查定结果,现将我省2024年撤销的松材线虫病疫点名单公告如下:

1.泸州市(1个):泸县得胜镇。

2.内江市(1个):资中县新桥镇。

3.雅安市(4个):名山区百丈镇、车岭镇、前进镇、新店镇。

4.广元市(2个):朝天区朝天镇,剑阁县张王镇。

5.广安市(1个):邻水县鼎屏镇。

6.宜宾市(7个):翠屏区白沙湾街道,叙州区安边镇、凤仪乡,长宁县竹海镇,珙县沐滩镇、珙泉镇,筠连县筠连镇。

7.达州市(8个):通川区凤西街道、莲花湖管委会,大竹县柏林镇、欧家镇、天城镇,宣汉县老君乡,万源市古东关街道、八台镇。

8.巴中市(9个):巴州区回风街道、宕梁街道、大茅坪镇,平昌县镇龙镇、望京镇、大寨镇、三十二梁镇,通江县诺江镇、壁州街道。

特此公告。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3月19日      

当前位置: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4年第6号
发布时间:2024-03-21 来源:森防站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4年第6号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重新印发〈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规〔2023〕3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重新印发〈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规〔2023〕7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泸县得胜镇等33个松材线虫病疫点开展了撤销查定工作。根据查定结果,现将我省2024年撤销的松材线虫病疫点名单公告如下:

1.泸州市(1个):泸县得胜镇。

2.内江市(1个):资中县新桥镇。

3.雅安市(4个):名山区百丈镇、车岭镇、前进镇、新店镇。

4.广元市(2个):朝天区朝天镇,剑阁县张王镇。

5.广安市(1个):邻水县鼎屏镇。

6.宜宾市(7个):翠屏区白沙湾街道,叙州区安边镇、凤仪乡,长宁县竹海镇,珙县沐滩镇、珙泉镇,筠连县筠连镇。

7.达州市(8个):通川区凤西街道、莲花湖管委会,大竹县柏林镇、欧家镇、天城镇,宣汉县老君乡,万源市古东关街道、八台镇。

8.巴中市(9个):巴州区回风街道、宕梁街道、大茅坪镇,平昌县镇龙镇、望京镇、大寨镇、三十二梁镇,通江县诺江镇、壁州街道。

特此公告。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3月19日      

网站导航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承办单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邮政编码:610081 网站运维电话:028-832286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56 蜀ICP备19039409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602000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