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成都兴绿林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