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公告公示
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15 来源:人事处 作者: 字体:
分享到:

根据省林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推荐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林函〔2022927号)要求,在逐级民主推荐、综合评审的基础上,经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112个集体,237名个人为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315日至202332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3364114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15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编:610081

附件: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315

当前位置:
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15 来源:人事处

根据省林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推荐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林函〔2022927号)要求,在逐级民主推荐、综合评审的基础上,经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112个集体,237名个人为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315日至202332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3364114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15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编:610081

附件: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315

网站导航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承办单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邮政编码:610081 网站运维电话:028-832286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56 蜀ICP备19039409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602000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