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3年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林研函〔2023〕839号),经县、市(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和省自然教育专家评定委员会专家组评审等程序,现将2023年评定通过的双流区彭镇赛丽农场等37处四川省自然教育基地(名单见附表)和2023年四川省有效期届满监测合格自然教育基地公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并书面形式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科研教育处反映(电话028-83364049)。
特此公示。
附件:1.2023年四川省自然教育基地公示名单
2.2023年四川省有效期届满监测合格自然教育基地公示名单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2023年四川省森林自然教育基地(申报和监测合格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