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现代林(草)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川农领办〔2021〕8号),由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四川省现代林业园区评选工作。经县(市、区)级申报、市(州)推荐、现场核查、会议审议等程序形成建议名单。2022年5月5日,建议名单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2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8日至5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028—87679215)或邮件(邮箱sclycyb@163.com)提出意见。个人意见需实名提出(含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集体意见需出具单位签章的书面意见。
附件:2021年度省级现代林业园区建议名单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