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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28 来源:林长处、评价中心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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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川审资报〔2022〕28号)和《四川审计厅关于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有关财政收支问题的审计决定》(川审资决〔2022〕5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审计指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全面部署,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内审处,负责统筹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整改工作方案经第9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的同时,全面部署并启动整改工作。

二是有序推进整改。局分管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整改动员会,要求各有关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三次组织召开专题会,分析研究整改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督促指导,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安排有关处室落实专人,负责对各单位整改报告和整改结果进行全面逐一审核,按照“五个不放过”的要求,对疑难问题进行联合会审,严把整改质量关。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整改报告(初稿)形成后,先后征求了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意见,同时赴审计厅就整改情况进行了多次沟通对接。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了整改报告(送审稿)。第24次局党组会专题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了整改报告。

二、审计指出问题及其整改情况

截至10月上旬,审计报告指出的5个方面17项问题,其中关于“部门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准确”、“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使用绩效不高”、“10个科研项目未及时结题,导致结余资金(指标)166.25万元形成沉淀”、“重点刚性支出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年底突击花钱虚列支出,涉及金额19.04万元”、“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存在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不到位”、“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会计核算不合规,决算信息不准确”、“会计核算不细化导致决算编制不准确”、“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共3.6万元”等12项问题已通过完善制度、强化培训、清退资金、上缴财政等方式完成整改。关于“预算安排未优先考虑非财政拨款资金,导致自有资金结余较大”的1项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关于“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不合规”、“违规采购并采取虚报冒领方式支付费用”、“资产处置不合规、核算不准确”、“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对企业借款长期未收回”等4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审计厅针对本次审计涉及到的部分问题出具了审计决定,其中指出的“年底突击花钱虚列支出,涉及金额190428元”、“资产处置不合规、核算不准确中应缴未缴17023.43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不到位”等3项问题,截至10月上旬,已通过清退资金、上缴财政等方式完成整改。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报告提出的3条审计建议,包括“提高预决算编报质量,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努力提升会计基础管理工作水平”、“省林草局应进一步督促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按照规定发放各项奖金补助,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大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不断强化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均在整改措施中予以采纳。

四、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原因及后续整改措施

关于正在整改的4项问题,由于需要进一步清理细化相关情况,按规定程序报批,履行办理相关手续等,完成整改需要一定时间。目前正积极采取措施,抓紧推进整改。

一是关于“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不合规”的问题。省林科院已查清房屋出租合同签订情况,正在抓紧清查2021年至今房屋租金收支情况,准备相关材料并按有关规定整改。我局正督促省林科院尽快完善资产出租决策程序和报批手续,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今后房屋出租行为。

二是关于“违规采购并采取虚报冒领方式支付费用”的问题。省林科院成立了财务管理问题整改专班,全面清查相关下属单位的租车费、印刷费等支出,待清理完成后,将追收虚报冒领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预计2023年8月底前完成。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了《院委外业务管理办法》,完善修订了《报销手册》和《差旅费管理办法》。组织召开了全院职工警示教育大会,加强廉政风险教育,增强廉政意识。院纪委牵头,全院职工签订了无业务关联关系的《公开承诺书》。我局分管领导对省林科院领导班子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今后严格执行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关于“资产处置不合规、核算不准确”的问题。我局机关和后勤中心正通过完善信息、资产清查、盘点、调账等方式进行整改,预计2023年1月上旬报送整改情况。省林科院成立了资产管理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开始全面清理对外投资情况,预计2023年8月底前查明审计发现有关问题,并根据清理情况及时调整账务。

四是关于“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对企业借款长期未收回”的问题。省林科院成立了财务管理问题整改专班,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借款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已向相关单位(外单位、院属企业、职工个人)发出《催款通知单》。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往来款开展账龄分析,对收款困难的项目提请法律程序处理,对符合坏账条件的往来款,依法依规申请核销货币化资产损失。对院属企业资产占用费具体情况开展清查,正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进行处置,预计2023年8月底前根据清理情况及时调整账务,完成整改工作。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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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8 来源:林长处、评价中心

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川审资报〔2022〕28号)和《四川审计厅关于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有关财政收支问题的审计决定》(川审资决〔2022〕5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审计指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全面部署,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内审处,负责统筹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整改工作方案经第9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的同时,全面部署并启动整改工作。

二是有序推进整改。局分管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整改动员会,要求各有关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三次组织召开专题会,分析研究整改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督促指导,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安排有关处室落实专人,负责对各单位整改报告和整改结果进行全面逐一审核,按照“五个不放过”的要求,对疑难问题进行联合会审,严把整改质量关。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整改报告(初稿)形成后,先后征求了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意见,同时赴审计厅就整改情况进行了多次沟通对接。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了整改报告(送审稿)。第24次局党组会专题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了整改报告。

二、审计指出问题及其整改情况

截至10月上旬,审计报告指出的5个方面17项问题,其中关于“部门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准确”、“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使用绩效不高”、“10个科研项目未及时结题,导致结余资金(指标)166.25万元形成沉淀”、“重点刚性支出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年底突击花钱虚列支出,涉及金额19.04万元”、“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存在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不到位”、“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会计核算不合规,决算信息不准确”、“会计核算不细化导致决算编制不准确”、“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共3.6万元”等12项问题已通过完善制度、强化培训、清退资金、上缴财政等方式完成整改。关于“预算安排未优先考虑非财政拨款资金,导致自有资金结余较大”的1项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关于“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不合规”、“违规采购并采取虚报冒领方式支付费用”、“资产处置不合规、核算不准确”、“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对企业借款长期未收回”等4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审计厅针对本次审计涉及到的部分问题出具了审计决定,其中指出的“年底突击花钱虚列支出,涉及金额190428元”、“资产处置不合规、核算不准确中应缴未缴17023.43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不到位”等3项问题,截至10月上旬,已通过清退资金、上缴财政等方式完成整改。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报告提出的3条审计建议,包括“提高预决算编报质量,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努力提升会计基础管理工作水平”、“省林草局应进一步督促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按照规定发放各项奖金补助,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大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不断强化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均在整改措施中予以采纳。

四、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原因及后续整改措施

关于正在整改的4项问题,由于需要进一步清理细化相关情况,按规定程序报批,履行办理相关手续等,完成整改需要一定时间。目前正积极采取措施,抓紧推进整改。

一是关于“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不合规”的问题。省林科院已查清房屋出租合同签订情况,正在抓紧清查2021年至今房屋租金收支情况,准备相关材料并按有关规定整改。我局正督促省林科院尽快完善资产出租决策程序和报批手续,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今后房屋出租行为。

二是关于“违规采购并采取虚报冒领方式支付费用”的问题。省林科院成立了财务管理问题整改专班,全面清查相关下属单位的租车费、印刷费等支出,待清理完成后,将追收虚报冒领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预计2023年8月底前完成。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了《院委外业务管理办法》,完善修订了《报销手册》和《差旅费管理办法》。组织召开了全院职工警示教育大会,加强廉政风险教育,增强廉政意识。院纪委牵头,全院职工签订了无业务关联关系的《公开承诺书》。我局分管领导对省林科院领导班子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今后严格执行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关于“资产处置不合规、核算不准确”的问题。我局机关和后勤中心正通过完善信息、资产清查、盘点、调账等方式进行整改,预计2023年1月上旬报送整改情况。省林科院成立了资产管理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开始全面清理对外投资情况,预计2023年8月底前查明审计发现有关问题,并根据清理情况及时调整账务。

四是关于“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对企业借款长期未收回”的问题。省林科院成立了财务管理问题整改专班,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借款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已向相关单位(外单位、院属企业、职工个人)发出《催款通知单》。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往来款开展账龄分析,对收款困难的项目提请法律程序处理,对符合坏账条件的往来款,依法依规申请核销货币化资产损失。对院属企业资产占用费具体情况开展清查,正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进行处置,预计2023年8月底前根据清理情况及时调整账务,完成整改工作。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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