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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四川九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实施苍溪县野生猕猴桃原生境保护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01 来源:保护地处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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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野生猕猴桃原生境保护,促进猕猴桃产业可持续发展,经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批准,苍溪县农业科教站拟在四川九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实施苍溪县野生猕猴桃原生境保护项目,共需永久占用自然保护区土地不超过0.4564公顷,建设内容为人工巡视道路3044.9、围栏697.9(沿巡视道路设置,不另外占地)。

目前,该项目四川九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项目业主苍溪县农业科教站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在项目运营期间采取严格的自然生态保护措施。

苍溪县野生猕猴桃原生境保护项目的运营涉及四川九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对我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监督,维护苍溪县野生猕猴桃原生境保护项目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现特对该项目意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对该项目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本项目相关资料可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网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lcj.sc.gov.cn/scslyt/gsgg/nlist.shtml)查阅。

一、公示日期:202141日-2021415日(10个工作日)

二、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和通信地址:

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传真):028-87505339

电子邮件:365219155@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邮编:610082)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2.广元市林业局

电话(传真):0839-3238962

电子邮件:25105603@qq.com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米仓路8号(邮编:628000)

广元市林业局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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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四川九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实施苍溪县野生猕猴桃原生境保护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01 来源:保护地处

为加强野生猕猴桃原生境保护,促进猕猴桃产业可持续发展,经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批准,苍溪县农业科教站拟在四川九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实施苍溪县野生猕猴桃原生境保护项目,共需永久占用自然保护区土地不超过0.4564公顷,建设内容为人工巡视道路3044.9、围栏697.9(沿巡视道路设置,不另外占地)。

目前,该项目四川九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项目业主苍溪县农业科教站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在项目运营期间采取严格的自然生态保护措施。

苍溪县野生猕猴桃原生境保护项目的运营涉及四川九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对我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监督,维护苍溪县野生猕猴桃原生境保护项目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现特对该项目意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对该项目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本项目相关资料可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网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lcj.sc.gov.cn/scslyt/gsgg/nlist.shtml)查阅。

一、公示日期:202141日-2021415日(10个工作日)

二、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和通信地址:

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传真):028-87505339

电子邮件:365219155@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邮编:610082)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2.广元市林业局

电话(传真):0839-3238962

电子邮件:25105603@qq.com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米仓路8号(邮编:628000)

广元市林业局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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