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水平,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19〕20号)要求,我局起草了《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15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生态旅游发展中心(邮政编码610082),并在信封上注明“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78428488@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