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新浪 微博
  • 微信
  • QQ空间
  • 豆瓣网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发布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 大熊猫
  • 办事服务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无障碍通道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公告公示

关于《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0 16:42:43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紫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水平,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19〕20号)要求,我局起草了《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15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生态旅游发展中心(邮政编码610082),并在信封上注明“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78428488@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相关附件>>


相关链接>>

Copyright 2019 LCJ.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主办单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邮政编码:610081 管理员邮箱:sclcxxbs@163.com
 网站标识码5100000056  蜀ICP备19039409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602000938号   网站导航
   建议您使用IE8.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本站点
搜索 菜单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发布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 大熊猫
  • 办事服务
  • 网站导航
公告公示

关于《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发布日期:2021-12-20 16:42:4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水平,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19〕20号)要求,我局起草了《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15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生态旅游发展中心(邮政编码610082),并在信封上注明“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78428488@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相关附件>>


相关链接>>

主办单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网站标识码5100000056    蜀ICP备19039409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602000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