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仓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位于广元市旺苍县境内,于2017年3月被国务院批准列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风景区包含米仓山大峡谷、汉王山、木门3个片区,规划面积169.20平方公里。风景区以峡谷奇潭、蜀道遗迹、红色人文为主体,以“壮、奇、古、红”为典型景观特征,是具有资源保护、科普宣教、游憩康养等功能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为切实做好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促进风景区的保护和永续利用,旺苍县人民政府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组织编制该风景区总体规划。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大纲和编制要求的通知》(建城〔2015〕93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完成《米仓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该总体规划已通过省林草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完成省直各部门意见征求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后目前已上报国务院审批。米仓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涉及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对我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监督,维护米仓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现特对该总体规划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对该总体规划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本项目相关资料可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网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lcj.sc.gov.cn/scslyt/gsgg/nlist.shtml)查阅。
一、公示日期: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2月17日(30天)
二、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和通信地址:
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传真):028-83364187
电子邮件:1052734735@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邮编:610082)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2.旺苍县林业局
电话(传真):0825-4202243
电子邮件:973857108@qq.com
通讯地址:旺苍县凤凰路437号(邮编:628200)
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附件:1.米仓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