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九条、《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四川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2019年度(复审)认定通过的海桐1号林木品种作为林木良种予以公告(详见附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该品种可在本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作为林木良种推广使用。
特此公告。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九条、《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四川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2019年度(复审)认定通过的海桐1号林木品种作为林木良种予以公告(详见附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该品种可在本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作为林木良种推广使用。
特此公告。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