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8〕13号)精神,为建立健全科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提升我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我局对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局,并将加盖鲜章的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2567916@qq.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韩标,联系电话:028-83222511,13982010930。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