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黄龙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阿坝州松潘县境内。为支持“8.8”九寨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恢复和提升黄龙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经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拟在四川黄龙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实施黄龙景区栈道工程(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电瓶车栈道和停车区,共需永久占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土地不超过0.3357hm2。
目前,该工程对四川黄龙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工程业主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在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采取严格的自然生态保护措施。
黄龙景区栈道工程(新增用地)的建设和运营涉及四川黄龙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对我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监督,维护黄龙景区栈道工程(新增用地)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现特对该工程意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对该工程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本工程相关资料可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网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lcj.sc.gov.cn/scslyt/gsgg/nlist.shtml)查阅。
一、公示日期: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2日(10个工作日)
二、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和通信地址:
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传真):028-87505339
电子邮件:365219155@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邮编:610082)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2.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传真):0837-2822573
电子邮件:504954677@qq.com
通讯地址:马尔康市团结街59号(邮编:624000)
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