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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29 来源: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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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精神,统筹推进我省自然保护地体制改革,我局研究形成了《关于四川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929日至1018日,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28-83364187

电子邮箱: 139200851@qq.com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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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29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精神,统筹推进我省自然保护地体制改革,我局研究形成了《关于四川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929日至1018日,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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