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公告公示
财政厅公布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19-12-16 来源:财务处 作者:李蕊岑 字体:
分享到:


为提高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有效防止和遏制各种乱收费,按照财政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财政厅印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川财税〔2019〕12号),林草部门负责征缴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在列,请相关单位严格按规定执收。




2019年12月16日

当前位置:
财政厅公布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19-12-16 来源:财务处


为提高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有效防止和遏制各种乱收费,按照财政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财政厅印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川财税〔2019〕12号),林草部门负责征缴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在列,请相关单位严格按规定执收。




2019年12月16日

网站导航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承办单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邮政编码:610081 网站运维电话:028-832286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56 蜀ICP备19039409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602000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