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公告公示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遂宁市自然保护区内4个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10-24 来源: 作者: 字体:
分享到: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突出问题整改总体推进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7﹞44号)、省林业厅2017年10月25日印发的《林业厅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3)等文件要求,遂宁市对辖区内四川射洪中华涪江湿地走廊自然保护区内四川虹桥食品有限公司等4个生态环境问题(编号:990-993)完成了整改,并进行了现场核查。

现遂宁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原遂宁市林业局)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川环整改办函〔2019〕140号)、四川省林业厅《林业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川林护函〔2018〕236号)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涉林草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林发〔2019〕11号)的要求向我局报送了上述问题的整改销号材料。

遂宁市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关系自然保护区、利益相关者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对我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监督,维护相关者的权益,现特对遂宁市射洪中华涪江湿地走廊自然保护区内4个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对遂宁市射洪中华涪江湿地走廊自然保护区上述4个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相关资料请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信息公开“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lcj.sc.gov.cn/scslyt/gsgg/nlist.shtml)查阅。

一、公示日期

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和通信地址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电话:028-83226336

电子邮件:710461737@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邮编:610082)

遂宁销号材料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0月24日

当前位置: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遂宁市自然保护区内4个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0-24 来源: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突出问题整改总体推进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7﹞44号)、省林业厅2017年10月25日印发的《林业厅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3)等文件要求,遂宁市对辖区内四川射洪中华涪江湿地走廊自然保护区内四川虹桥食品有限公司等4个生态环境问题(编号:990-993)完成了整改,并进行了现场核查。

现遂宁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原遂宁市林业局)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川环整改办函〔2019〕140号)、四川省林业厅《林业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川林护函〔2018〕236号)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涉林草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林发〔2019〕11号)的要求向我局报送了上述问题的整改销号材料。

遂宁市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关系自然保护区、利益相关者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对我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监督,维护相关者的权益,现特对遂宁市射洪中华涪江湿地走廊自然保护区内4个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对遂宁市射洪中华涪江湿地走廊自然保护区上述4个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相关资料请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信息公开“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lcj.sc.gov.cn/scslyt/gsgg/nlist.shtml)查阅。

一、公示日期

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和通信地址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电话:028-83226336

电子邮件:710461737@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邮编:610082)

遂宁销号材料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0月24日

网站导航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承办单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邮政编码:610081 网站运维电话:028-832286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56 蜀ICP备19039409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602000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