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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举办《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10 来源: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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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已进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为了全面收集意见、充分听取民意,有效提高立法质量,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拟举行立法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10月30日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局机关3号楼(天力商务楼)二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的主要内容

(一)《条例》调整范围和对古树名木的定义是否全面、适当(第二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二)《条例》对日常养护责任人承担古树名木日常养护责任的有关规定是否适当、可行(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三)《条例》对古树名木设定移植、砍伐许可的有关规定是否适当、可行(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四)《条例》对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是否适当、可行(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

(五)对《条例》规定的其它内容的意见。

三、听证报名方式

凡我省年满十八周岁享受政治权利的公民和在我省登记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听证会,报名人请于2019年10月23日前将个人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等)、立法听证会发言提纲(附件2)发送到电子邮箱或邮寄到联系地址,我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11名听证代表。

   四、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声利028-83361086

传真:028-83364031

电子邮箱:1812748285@qq.com

联系地址及邮编: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610082

五、听证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

     2.立法听证会发言提纲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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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举办《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0 来源:

《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已进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为了全面收集意见、充分听取民意,有效提高立法质量,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拟举行立法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10月30日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局机关3号楼(天力商务楼)二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的主要内容

(一)《条例》调整范围和对古树名木的定义是否全面、适当(第二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二)《条例》对日常养护责任人承担古树名木日常养护责任的有关规定是否适当、可行(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三)《条例》对古树名木设定移植、砍伐许可的有关规定是否适当、可行(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四)《条例》对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是否适当、可行(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

(五)对《条例》规定的其它内容的意见。

三、听证报名方式

凡我省年满十八周岁享受政治权利的公民和在我省登记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听证会,报名人请于2019年10月23日前将个人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等)、立法听证会发言提纲(附件2)发送到电子邮箱或邮寄到联系地址,我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11名听证代表。

   四、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声利028-83361086

传真:028-83364031

电子邮箱:1812748285@qq.com

联系地址及邮编: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610082

五、听证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

     2.立法听证会发言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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