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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机构——省级机构
发布日期:2016-04-08 来源:...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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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级机构

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林垦部(1951年11月5日改为林业部)等部门,对森林和大熊猫等野生动物资源进行保护管理。但在1950年代,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由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林业部、农业部、国家城建总局和大熊猫分布区各级人民政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管理,没有统一的主管部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行政管理体系中,均没有设立专门的大熊猫等野生动物管理机构。1958年和1962年,国务院曾两次下达通知,强调指出,为了在全国范围内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正确开展狩猎事业,各地应迅速将这一工作“统一交由林业部门管理,并加强有关管理机构。”

四川于1950年分为川东、川北、川西和川南四个行政公署,西南军政委员会先后在四个行政公署成立林业机构,负责管理本地林业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1952年9月,四个行政公署合并后,成立了四川省农业厅林业局,1955年4月改设为四川省林业厅,负责全省林业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1958年8月,四川省林业厅与四川省森林工业管理局合并,成立林业行政与森工生产统一管理的四川省林业厅,下设经营利用局;1963年,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紧缩编制、精简人员”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对四川省林业厅管理机构进行调整,撤销经营利用局,设立森林经营处,代省林业厅行使全省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职能。1970年8月成立四川省林业厅“革命领导小组”,其中下设的办事机构造林组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1980年5月,四川省林业局改为四川省林业厅,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仍属于林业厅造林处的一部分,没有单独的管理机构。野生动植物产区有关地、市、州、县基本未设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力量薄弱。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1982年机构改革,林业厅提出了设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的方案;1983年3月,省林业厅正式决定将保护工作从造林处分离出来,单独设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定编7人,履行林业厅所承担的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等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及管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管理等职能。1995年和2000年两次机构改革,只精简了人员,管理机构一直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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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代,大熊猫受灾严重,为适应大熊猫抢救、保护等工作的需要,1984年6月,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简称“省编委”)批准,成立了“四川省野生动物资源调查队”,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根据全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面临的新任务,1989年3月,经省编委同意,将调查队更名为“四川省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保护管理站”,承担和组织全省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本底资源调查及监测、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及建设,实施大熊猫《保护工程》及湿地保护计划等职责。

保护管理站成立后,与保护管理处实行处、站合署办公,增强了省级保护管理工作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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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08 来源:...

一、省级机构

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林垦部(1951年11月5日改为林业部)等部门,对森林和大熊猫等野生动物资源进行保护管理。但在1950年代,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由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林业部、农业部、国家城建总局和大熊猫分布区各级人民政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管理,没有统一的主管部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行政管理体系中,均没有设立专门的大熊猫等野生动物管理机构。1958年和1962年,国务院曾两次下达通知,强调指出,为了在全国范围内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正确开展狩猎事业,各地应迅速将这一工作“统一交由林业部门管理,并加强有关管理机构。”

四川于1950年分为川东、川北、川西和川南四个行政公署,西南军政委员会先后在四个行政公署成立林业机构,负责管理本地林业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1952年9月,四个行政公署合并后,成立了四川省农业厅林业局,1955年4月改设为四川省林业厅,负责全省林业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1958年8月,四川省林业厅与四川省森林工业管理局合并,成立林业行政与森工生产统一管理的四川省林业厅,下设经营利用局;1963年,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紧缩编制、精简人员”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对四川省林业厅管理机构进行调整,撤销经营利用局,设立森林经营处,代省林业厅行使全省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职能。1970年8月成立四川省林业厅“革命领导小组”,其中下设的办事机构造林组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1980年5月,四川省林业局改为四川省林业厅,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仍属于林业厅造林处的一部分,没有单独的管理机构。野生动植物产区有关地、市、州、县基本未设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力量薄弱。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1982年机构改革,林业厅提出了设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的方案;1983年3月,省林业厅正式决定将保护工作从造林处分离出来,单独设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定编7人,履行林业厅所承担的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等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及管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管理等职能。1995年和2000年两次机构改革,只精简了人员,管理机构一直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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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代,大熊猫受灾严重,为适应大熊猫抢救、保护等工作的需要,1984年6月,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简称“省编委”)批准,成立了“四川省野生动物资源调查队”,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根据全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面临的新任务,1989年3月,经省编委同意,将调查队更名为“四川省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保护管理站”,承担和组织全省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本底资源调查及监测、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及建设,实施大熊猫《保护工程》及湿地保护计划等职责。

保护管理站成立后,与保护管理处实行处、站合署办公,增强了省级保护管理工作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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