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5月,省政府决定,将1983年9月成立的“四川省抢救大熊猫领导小组”与1989年10月成立的“四川省打击猎杀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合并为“四川省保护大熊猫领导小组”,行使两个领导小组的职能。领导小组在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增加了省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孟俊修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部门、各地区开展宣传教育、执法监管、规划布局、重点建设等行动,统一部署、指导全省大熊猫等珍稀动物抢救、保护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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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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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5月,省政府决定,将1983年9月成立的“四川省抢救大熊猫领导小组”与1989年10月成立的“四川省打击猎杀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合并为“四川省保护大熊猫领导小组”,行使两个领导小组的职能。领导小组在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增加了省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孟俊修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部门、各地区开展宣传教育、执法监管、规划布局、重点建设等行动,统一部署、指导全省大熊猫等珍稀动物抢救、保护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