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印发通知,正式公布《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5年版)》(以下简称《清单》)。
《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编制,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其中,我省林草行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等地方法定实施事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审批”“进出口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等国家委托事项共计22项行政许可列入《清单》。“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自然遗产地缓冲区建设项目影响评估报告审核”明确列为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增加附加条件或限制,修订事项“运行图谱”和“实施内容一览表”。在实施行政许可中,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川渝通办等便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