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2月1日实施以来,在推进全省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办法》明晰了草畜平衡和草原禁牧休牧的含义,明确了省、州、县各级林草部门对落实的工作责任和监管措施,有效促进了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的监督管理,草原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保护。
目前,《办法》两年试行有效期即将届满。经初步评估,该《办法》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实践中有序运行,拟在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实施。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15号省林草局,邮政编码:610081。
2.电子邮件:75058409@qq.com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
附件: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2.《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期届满继续实施起草说明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