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主题

《四川省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集时间

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18日

征集部门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我要参与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自然公园保护和管理工作,省林草局按照《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根据《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制了《四川省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依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15号省林草局,邮政编码:610081。

2.电子邮件:710461737@qq.com。

3.联系电话:028—87502089。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119

附件:1.四川省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四川省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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